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凉山港雷波港区回龙场作业区码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于2019年01月15日在公司驻地通过了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
参加验收的有特邀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4日14:00时至2月26日14:00时
举报电话:028-85061873(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0834-8866688(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凉山港雷波港区回龙场作业区码头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http://www.xinyf.com/download_detail/downloadsId=519.html
2.凉山港雷波港区回龙场作业区码头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http://www.xinyf.com/download_detail/downloadsId=520.html
3.凉山港雷波港区回龙场作业区码头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http://www.xinyf.com/download_detail/downloadsId=521.html
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4日